甄選產業暨觀光發展所約用人員1名
一、工作內容:
(一)辦理溫泉產業及再生能源相關業務。
(二)協助辦理觀光企劃業務。
(三)金峰旅遊網管理。
(四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
二、工作地點:金峰鄉。
三、工作時間:上午08:00至12:00 下午 13:00至17:00。
上班日期:自實際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。
四、錄取名額:1名。
五、資格條件:
(一)年滿十八歲以上。
(二)具有汽車或機車駕照。
(三)具備電腦、美工或繪圖能力佳。
(四)工作態度認真負責者。
六、報名日期及地點:
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10日(星期一)下午17時前向本所親自就業服務台或委託他人現場報名,逾期不予受理。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(訊息中心最新消息)自行下載使用。
七、報名應繳左列文件:(以A4紙張影印)
(一)報名表一份。
(二)相片一張(黏貼在報名表)
(三)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。
(四)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。
(五) 經歷及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(無
則免附)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,恕不退件及通知。
八、甄選方式:
(一)採書面審查(如甄選評分表)及面試評定分數。
(二)現場測試電腦操作能力。
(三)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權利。
九、甄選時間: 114年2月11日(星期二) 下午15時00分。
十、錄取公佈:公告於本所網站(官網)。
十一、僱用期間:自實際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。
十二、迴避進用規定:依據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」第十一點第一項規定,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、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臨時人員。
十三、薪資:每月28,590元(試用3個月期滿後依學歷及相關證照分別給薪,並享有勞保、健保。
十四、正式上班後由本所按規定訂立契約,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得解僱之。
十五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依據相關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