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東縣金峰鄉公所114年砍草及清除僱工人員徵選
一、工作內容:
(一)各村農路及村莊內砍草。
(二)各課室砍草業務及維護管理作業。
(三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二、工作地點:金峰鄉。
三、工作時間:日薪計算天數一天8小時。
四、上班日期:通知錄取至114年12月31日止。
五、錄取名額:正取15名(原則各村3人)、備取3名。
六、資格條件:
(一)本鄉鄉民。
(二) 具備機具操作及保養維護者佳。
(三)具備汽、機車駕照者佳。
七、報名日期及地點:
自114年2月17日(星期一)起至114年2月26日(星期三)下午17時前向本所就業服務台親自或委託他人現場報名,逾期不予受理。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(訊息中心最新消息)自行下載使用。
八、報名應繳左列文件:(以A4紙張影印)
(一)報名表一份。
(二)相片一張(黏貼在報名表)。
(三)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。
(四) 汽(機)車駕駛執照影本一份。
九、甄選時間:
1.面試:114年3月3日(星期一) 上午9時整於本所一樓會議室。
2.實務操作:114年3月3日(星期一) 上午11時整於嘉蘭運動公園。
十、甄選方式
(一)採書面審查及面試50%、實務操作50%。
(二)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權利。
十一、榜示日期及方法:於本所全球資訊網(網址:www.ttjfng.gov.tw)。
十二、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本所民政課黃小姐,電話:089-751144分機113。
十三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,恕不退件及通知。
十四、迴避進用規定:依據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」第十一點第一項規定,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、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臨時人員。
十五、薪資:按日計酬砍草日薪新台幣2,200元、清潔工日薪新台幣1,800元。
十六、正式上班後由本所按規定辦理,如有違反規定者得解僱之。
十七、經甄選合格之應徵人員,未於本所通知時間、地點辦理報到手續者,逾期以棄權論,由備取名次依序遞補。
十八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依據相關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