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穫祭(Masalut)
頭目也擔任排灣族祭儀的領導者,由巫師與祭師肩負執行者的身分,主持、掌控祭儀活動;當祭儀活動一開始,同時也表示禁忌的產生,所有參與祭儀的人員必須遵守,不得觸碰禁忌,以免招致不幸。排灣族一整年的儀式活動主要是配合著農作物的生長週期而舉行(譚昌國2007:107)
本鄉排灣族重要的祭儀為收穫祭,排灣語masarut意為「過一個年」,或說「跨越、超過」,用意在於向神明答謝這一年來的照顧,給神過年之意,傳統歲時祭典活動包括狩獵、將今年收穫的小米入倉,選取播種用的小米,吃新米等,另外,也是一年之始與終的分界。本鄉在每年七~八月均由各部落自行決定辦理的時間,惟部份部落已改為娛樂性民俗活動,如歌謠比賽、負重比賽、射箭比賽…等。
父權社會的貴族制度-魯凱族
本鄉的魯凱族緣於現今屏東縣霧台鄉,文化人類學分類屬西魯凱群,於民國五十年間,因耕作或嫁娶等陸續遷至嘉蘭、正興、壢坵等村,非屬部族集團性移住,故與本縣卑南鄉達魯瑪克部落的東魯凱族在傳統慣習上容有差異,且無完整性部落組織。
傳統社會組織分為貴族、世家和平民等階級,貴族與世家階級兩者之間,不只沒有隸屬關係,甚至有敵對的態度;世家階級為一獨立的系統,貴族享有神話上血緣之優越性及土地所有權之經濟特權,平民則以發展個人領導能力,農產豐儲以及通婚等方法來提昇地位;繼承方式以長男為主。
私有財產制非常發達,除了少數的公有財產,如道路、休憩所、集會場所、敵首棚架、泉水、公墓等屬於全體公有外,部落以內的自然財產,例如:山林、河流、獵場、土地、家屋基地等,原則上都歸頭目家系所有,屬於貴族的旁系親屬,僅能和宗主頭目共享其階級地位象徵權利,像服飾、紋身、階級名號等,而實際的權威和財產繼承權利則是由頭目本家保有。
對平民階級來說,則須以勞力換取生活所需,頭目可以向平民徵收貢賦,或是指派勞役,但頭目會再回送一部份給需要救濟的平民或宴請所屬的平民、勇士一起來分享當季的收穫,這也是收穫祭的社會意義。
小米收穫祭
每年七月至八月間,是本鄉魯凱族舉辦小米收穫祭的日子,也是最重要的農耕禮儀祭典…。每年的農作物收成後,族人為了感謝上天帶來農作物的豐收,並祈求上天賜予平安,會舉辦一連串的祭儀活動;祭祀內容有戰爭、打獵、財富,甚至是祭祖或男子成年禮…等,祭典往往長達十餘日,屬綜合性的祭典。